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钱书忠 阳超轩)近日,笔者到农村走访时,听受访者讲了这样一件事:农民王某借自己的银行卡给朋友使用,被朋友利用其银行卡进行洗钱活动,王某由此被公安部门网上通缉,后被刑事拘留。虽然,王某在公安部门澄清了事实真相,最后受到法律制裁的是王某的朋友,但由于王某不懂借银行卡给朋友从事洗钱犯罪对个人和社会的危害,他轻率的行为为其付出了惨痛的代价。为此,王某后悔不已。
在农村,确有一些农民不会保护自己,不知洗钱是犯罪,随意出借或出租自己的身份证、账户、银行卡和U盾给朋友使用,不知不觉犯了错甚至犯了罪,真可谓是“人在家中坐,祸事找上门”,其教训极其深刻。
洗钱作为一种犯罪,是指隐瞒或掩饰犯罪收益并将该收益伪装起来使之看起来合法的一种活动和过程。作为一项罪名,洗钱罪是对隐瞒或掩饰犯罪收益的所有各式各样犯罪活动的总称。通常犯罪收益被称为“脏钱”、“黑钱”,所以对犯罪收益进行清洗使之披上合法外衣的活动就被形象地称为“洗钱”。而“反洗钱”则是政府动用立法、司法力量,调动有关组织和商业机构对可能的洗钱予以识别,对有关款项予以处置,对相关机构和人员予以惩罚,从而达到阻止犯罪活动的目的。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资本、金融两大市场全球化的不断深入,国内经济犯罪层出不穷,洗钱手段也越来越复杂多样。这不仅影响了金融业的健康发展,而且还会对国家安全、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产生严重的破坏。金融部门作为国家重要的反洗钱机构,在反洗钱工作中承担着重要的责任,如何做好反洗钱工作现已成为各金融部门必须认真思考的问题。
笔者在基层支行负责反洗钱工作已有多年,在工作过程中发现,当前的反洗钱工作仍然存在五个方面的难点:
一是客户身份信息资料识别难。客户及交易对手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缺失致使反洗钱信息、数据不能进行全面分析。了解并掌握客户真实信息本应是基层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但实际上,金融机构在制度上难以严格执行,对客户资料的全面性、真实性、准确性无法完全保证。在传统的支付交易行为过程中,银行等服务机构会要求客户提供真实身份证明,并可以提供直观的交易物证,这使洗钱犯罪的取证相对容易。而在网上银行、电话银行、ATM、自助终端等电子支付交易方式使开户、资金交易都摆脱了实体银行网点的束缚,客户可以在任何地方进入在线金融账户并实现资金转移,无需直观的身份证明,使得反洗钱后续追踪失去了切入点。
二是反洗钱数据整合难。支付流程的碎片化导致了交易信息和客户身份信息的分割,完整信息掌据难。如完成一笔交易,需要发卡机构、互联网支付机构、电信运营商、收单机构、持卡人、商户甚至外包服务机构共同参与。参与主体的碎片化致使同一客户的身份信息和交易信息被分散保存在不同的机构中。由此,反洗钱监管部门和各义务主体均难以掌握需要的充分信息,导致客户身份识别制度、交易记录保存制度、可疑交易报告制度的效力被削弱。各机构间的信息不流通、不共享给反洗钱工作人员进行数据信息分析带来了阻碍。
三是资金流向监控追踪难。互联网实现资金转移减少了客户与金融机构的直接接触,而且不受距离远近的限制。在现有条件下,每天从大量的交易数据中甄别可疑交易已非易事,在远距离甚至跨国资金转移的情况下,即使涉嫌洗钱行为被发现,也为时已晚、鞭长莫及。相比传统业务,资金通过网络交易更难被追踪和控制。其一,网络交易不受时间、空间限制,资金能够被瞬间转移,线索很容易被切断;其二,不法分子可通过网络频繁转账、频繁更换交易对象、多次存取等手段割裂资金链条,将资金转移到安全的地方;其三,通过网银业务,只要账户有余额的情况下,客户通过互联网可以随意自主地汇划资金,而且也无须注明用途。
四是反洗钱人员业务素质提升难。由于反洗钱工作在我国的开展时间尚短,国内犯罪分子洗钱手段层出不穷,而反洗钱数据分析工作主要依靠后台人工判断,进行数据分析人员的业务素质参差不齐,有待提高。目前,一些前台人员反洗钱意识仍较为淡薄。前台人员原是与客户接触最多的地方,掌握着第一手客户资料,与客户有第一时间的接触,是反洗钱工作的中坚力量,是反洗钱工作的第一道防线。但事实上,现今柜面一线人员对反洗钱的数据收集工作仍然不到位,更谈不上初期分析。
五是增强全员反洗钱意识难。眼下,政府相关部门和金融机构在城区开展反洗钱宣传比较频繁,相对来说,城市人员的反洗钱意识有所增强。而在乡镇农村,绝大多数农民不知反洗钱为何物,不少农民对“反洗钱”三个字连听都没听说过,造成农民缺乏和不了解反洗钱知识的主要原因是宣传不到位。由于农村地域广阔,人员居住分散,政府相关部门和金融机构由于受人员少、工作量大等诸多因素制约,很难逐乡镇、逐村组开展反洗钱宣传活动,导致绝大多数乡镇、村组成为反洗钱宣传的盲区。而我国是个农业大国,农村人口占绝对多数,绝大多数农民不知、不懂反洗钱常识,这对增强全员反洗钱意识增加了相当大的难度。
针对反洗钱工作存在的难点,笔者认为,金融部门要想确保反洗钱工作取得实效,防范洗钱披上合法外衣,必须将反洗钱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性、艰巨性的工作来抓,并常抓不懈。具体来说,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组织保障要到位。各金融部门应成立由行长、主管行长、部门负责人、网点负责人、运营主管为成员的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并配好反洗钱管理人员A/B角,按照职责分工建立起反洗钱岗位责任制,明确和细化各岗位人员在职责范围内应尽的反洗钱义务,对日常反洗钱工作做出监察、督导和总结。
二是客户信息维护要到位。各金融机构网点在为客户办理业务的过程中,要大力推广机打凭证,减少客户等候时间,提升客户服务体验。新一代系统提供了客户免填单功能,柜员只需通过新一代系统先将身份证件放置二代身份证识别仪上,核实客户现有信息是否与身份信息一致。如若不一致,则应及时修改客户的基本信息,输入客户手机号码,通过系统发送验证码要求客户进行验证,借助外接显示器显示客户身份基本信息并要求客户核实确认,打印已经核实的“个人开户与银行签约服务申请书”,并要求客户签名确认。
三是制度执行要到位。开户经办岗位人员要按照账户管理和反洗钱的相关要求,严格审查客户提交的证明文件及资料的真实性。持有机构信用代码证,可通过人民银行账户管理系统进行核查;持有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授权经办人的身份证件,可通过人民银行身份核查系统核查;持有本省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则通过本省信用网核查营业执照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及企业状态等相关信息;对外省企业客户不能核查的,应将该账户作为重点关注类账户进行账户常态化风险排查,必要时由客户经理上门核实。针对组织机构代码证,则通过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进行核查。以上信息核查完成后,均需打印核查结果留档备查。通过推进个人客户信息采集、推广法人客户机构信用代码证工作,便利客户识别,有利于从源头上把控洗钱风险。
四是尽职履责要到位。对各类资金交易,各网点员工应严格按照《大额和可疑资金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根据客户性质、账户形态以及交易等具体情况进行分析,核查资金交易内容,提高分辨能力,加强对可疑交易的审核,从源头上控制经营风险。强化对客户尽职调查职责,不论是存款客户还是贷款客户,做到认真审核其身份背景,做好客户的准入调查,通过客户身份识别,规避高风险客户。加强对重点客户的业务经营、营业收入、资金使用及周转和新业务的开展情况进行详细的调查了解,真正做到了解自己的客户;加强客户身份识别登记制度,特别是对一次性服务的客户及现金兑换、大额现金存入和支取的客户要认真实行客户识别,防患于未然,从源头上杜绝公款私存、私款公存现象。
五是宣传要到位。基层网点应将人民银行印制的反洗钱宣传资料,常年摆放在网点的醒目位置供社会公众取阅,并根据自身条件,开展多种形式的反洗钱宣传,如利用显示屏滚动播放反洗钱知识、张贴反洗钱宣传资料、设立公众咨询台、开展知识问答、知识竞赛、反洗钱讲座等。大堂经理随时向客户发放反洗钱宣传资料,向客户宣传和讲解如何加强反洗钱的自我保护措施等反洗钱知识。网点领导定期组织全员学习反洗钱相关各项规章制度,将柜员、客户经理以及各业务条线的业务人员和管理人员作为重点培训对象,提高员工反洗钱识别能力。同时,要求一线员工在为客户办理业务时,通过交流进行初步的逻辑判断,结合所了解的国际国内反洗钱形势和最新的洗钱手段,有效识别潜在风险。各营业网点还应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客户性质、所在区域特色,深入市场、深入农村向客户讲解当前“集资、电信”等诈骗伎俩,告知客户选择安全可靠的金融机构,不要出租或出借自己的身份证件、账户、银行卡和U盾,不要用自己的账户替他人提现,保护自己,远离网络洗钱。通过宣传典型案例,向客户警示洗钱犯罪对个人和社会的危害,让客户知晓在日常生活中如何防范不法分子的洗钱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