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回应央企虚增2000亿收入“假账”事件

严肃问责 不整改不放过

【时间:2018-01-18 07:54】【来源:经济观察网【字体:

经济观察网 记者 王雅洁 北京报道 1月17日上午,国资委总会计师沈莹在国新办就2017年中央企业经济运行情况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回应2017年央企虚增收入一事,表示对发现的问题会严肃问责,并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建立清单,一项一项的整改,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即不整改不放过、不问责不放过、没有长效机制不放过的原则逐一进行整改。

2017年6月23日,审计署披露了对20家央企的审计情况,其中18家采取虚构业务、人为增加交易环节、调节报表等方式,近年累计虚增收入2001.6亿元、利润202.95亿元,分别占同期收入、利润的0.8%、1.7%。

其中,2015年中国中钢集团公司所属中钢钢铁公司等2家公司违规开展购销业务,虚增收入3亿元、成本2.87亿元。

2012-2013年,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所属邮电器材公司华北公司违规开展购销业务,虚增收入24.82亿元、成本24.5亿元、利润3200万元。

2013-2014年,宝钢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广东韶钢国贸贸易有限公司违规开展货物购销业务,虚增收入、成本,多计利润30.16万元。

2008年7月-2015年年底,中国华能集团公司所属华能能交公司及其下属2家企业违规开展货物购销业务,虚增收入、成本各154.02亿元,其中2015年虚增收入、成本各42.46亿元。

审计署当时发现的主要问题包括:一是部分企业业绩不实、负担较重。审计20户企业发现,有18户企业采取虚构业务、人为增加交易环节、调节报表等方式,近年累计虚增收入2001.6亿元、利润202.95亿元,分别占同期收入、利润的0.8%、1.7%。至2016年10月,9户企业认定的下属187家“僵尸”和特困企业处置难度较大;抽查所属企业“三供一业”(家属区供水、供电、供热和物业管理)分离移交事项中,有1348项未有实质进展。二是部分企业投资经营风险管控比较薄弱。抽查20户企业842项境内重大投资、股权收购、工程建设等业务发现,因决策失误、管理不善等,造成风险605.88亿元;抽查155项境外业务发现,因投资决策和管理制度不完善、调研论证不充分、风险应对不到位等,有61项形成风险384.91亿元;还发现超标准办会、购车、高档消费等问题5.19亿元。审计指出问题后,有关企业通过整改,增收节支和挽回损失6.9亿元,建立完善规章制度651项,处理处分309人。

针对上述情况,国资委的应对措施包括,在每年的报表决算管理上要求进行社会中介机构的审计,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特别是审计部门监事会对账目的核查。

沈莹表示,以后中央企业的企业集团的董事会也要对会计信息的质量负责,国资委每年要进行决算的审核。至于审计署有关审计部门对中央企业的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部分企业存在减资准备计提不充分等问题,沈莹认为,从量上来看,收入、利润不实部分分别占比0.8%和1.7%,可见整体央企信息质量还是比较高的,对真实性没有实质的影响。但是针对减资准备计提不充分的问题,国资委还是进行了认真梳理,逐户约谈企业负责同志,特别是对分管财务的领导同志进行约谈,要求对这些问题要严格整改,特别是要在长效机制建设上下功夫。

2018年,国资委将结合2017年的决算,把会计信息质量的问题作为一个重要的内容加强审核,对有关信息质量进行抽查,对发现的问题要严肃问责。

下一步,国资委将会加大处理力度,进一步加强中央企业会计信息核算质量的管控,加大中介机构的审计力度,落实各级企业规范核算的责任,推动中央企业做实质量和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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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春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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